【公告】115-1學雜費延緩、分期繳費

一、本學期註冊截止日為115年9月7日,

學生需於註冊日前完成繳費(或辦妥就學貸款)

及網路註冊系統更新個人資料,完成註冊手續。

 

二、依據本校「延誤繳交學雜費之處理原則」第2點,

倘因故確實無法於期限內繳費者,

須以書面提出申請延緩繳費;

另情況特殊經核准者,得分期繳費。

 

三、請詳實填寫具體特殊申請事由。

獎學金審核中者,依規定仍應先完成繳費,

待核定後撥款/退費。

 

四、申請「延緩」繳費:

1. 申請期限:115年8月17日至115年9月7日前。

 

2. 填寫「學雜費延緩繳交申請書」,

於9月7日16:00前交至樂藝學程辦公室審核,

並於9月23日前至出納組完成繳費

(未完成繳費者,視同申請未完成)。

 

五、申請「分期」繳費:

1. 申請期限:115年8月17日至115年9月7日前。

 

2. 填寫「學雜費分期繳交申請書」,連同當學期繳費單,

9月7日16:00前交至樂藝學程辦公室審核,至多分3期。

第1期需於115年9月23日前完成1/3繳費(未完成繳費者,視同申請未完成)。

第2期需於115年10月28日前完成2/3繳費。

第3期需於115年12月9日前繳清所有款項。

 

六、延緩繳費、分期繳費申請單,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(PDF檔):

https://aa.ndhu.edu.tw/p/406-1004-261154,r1064.php